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材料准备的要求

亲爱的2008级新同学:

     您好!

首先,祝贺您经过多年的勤奋学习,成功地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录取!

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顺利地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请您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相关材料。您可以到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如果申请不到,您也可以待入学后在学校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由于银行对助学贷款审批人数有限制,我们不能保证您在学校肯定能获取国家助学贷款)。

一、贷款材料

   贷款材料包括《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书》;户口本中第一页及所有成员户籍卡的复印件;您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在入学后统一办理)。

如您家庭成员发生变故,或身份证丢失等,您还必须提供以下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的死亡证明、离婚证明、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丢失和补办证明、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均须各提供一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必须用A4纸复印或粘贴。《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书》可以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主页上下载,网址:http://sjd.cup.edu.cn/

二、填写要求

1.书写内容一律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能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书写;

2.《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家庭成员姓名应与户口本中的姓名一致,即:名字要一致,成员多少要一致;并且须有家庭所在村、街道委员会的意见和盖章。

3.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书》要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人员填写,不得由学生个人填写,

而且不得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一旦有任何涂改和涂抹,均视为无效,并且须有县级民政部门单位的盖章和该单位出具证明书的人员签字。该材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须如实填写。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除取消当事学生在学校的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外,还将对当事学生予以处理。以上材料请您在入学报到时交辅导员,由各院系审核后统一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