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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招生岗位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报送到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制定学校本年度招生政策、规定及录取原则,组织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9、完成迎新、招生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招生工作总结;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
200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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